《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对征收补偿作具体的细化规定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上周五公布,并从即日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新办法在征收补偿上进行了具体的细化规定。该办法
此外,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等都将不予补偿。 即日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新办法在佛山市住建局网站上公布,网上征求意见的时间:7月8日~7月17日。社会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fszsbf82309148@163.com”,或邮寄书面材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堤路28号,或直接传真到82309140反馈意见及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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