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流程中,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多次提到违约金。所以说,购房违约金
购房者违约 在买新房过程中,出现违约的情况一般比较少,如果有违约的情况,一般都是由于购房者无力支付购房款而出现违约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要不要支付违约金? 政策变化“被违约” 由于信贷等诸多政策的变化,导致出现“被违约”情形发生。由于信贷政策的调整,使得不少购房者在申请贷款环节面临困境,甚至导致违约情形发生。 国务院推出的调控措施,要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这两项规定使得部分购房者措手不及。 另外,购房比例的增加,也会让少数购房者陷入被动境地,对于少数资金实力有限的人来说,也有可能会违约。业内人士表示,有少数购房者曾经购买过房产,根据现行政策,这部分人再次购房,首付比例大幅提高,而如果在新政之前签订买卖合同并首付3成,但根据新的信贷政策,银行显然会要求买家增加首付款,如果买家无法自行解决,必然会发生违约情形。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约现象 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另外一种是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在房屋的违约条款中要同时明确两个概念,一个是违约金的概念,一个是在一段时间内占用资金的概念,只有将这两个概念在条款中明确无误地表达出来,才能够将立契双方的真实意思落实在文字上,才能够切实地保护守约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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