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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主反悔卖房,买主起诉要求赔偿房产升值费5万元的一起房产纠纷。法院审理认为,房主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的相关手续,并将房屋另行出售他人,该行为已构成了违约,房主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1万元。 推荐阅读: 购房合同 2011 最新购房合同范本 房子
索赔升值费无依据不获支持 法庭上,杨刚认为,在旧房改造后,该套房屋至少增值30万以上,这应该属于其合同预期的利益。但因为房主的违约,导致其合同预期利益遭受损失,房主因就此承担赔偿责任。其请求法院判决,房主除赔偿违约金1万元外,还应支付旧房改造后升值赔偿金5万元。 日前,江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房主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的相关手续,并将房屋另行出售他人,该行为已构成了违约,房主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1万元。 而对于房主应支付其 “升值赔偿金”这一说法,法院则认为,房价会受到包括市场、供应、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房屋是否会升值具有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本案中,无证据证明杨刚以合同价购买房屋后就能获得更高的利益,故对此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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