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房地产纠纷仲裁的受理范围

时间:2012-03-07 15:05来源: 作者: 点击:
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
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

       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仲裁VS诉讼

       1.自主选择解决纠纷的机构。如果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现在或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可约定由国内任一仲裁机构仲裁,可不受法院诉讼管辖的限制。

       2.自主选择裁决纠纷的“法官”。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可在仲裁员名册中自主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来审理和裁决纠纷。办理仲裁案件的仲 裁员都是具有深厚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他们往往超脱于部门、地方的利益,往往更能公正地进行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保密性强,仲裁员根据当事人的愿望进行 调解,更容易成功。

       3.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保密要求。仲裁不公开进行,纠纷的当事人、争议内容、证据材料、裁决结果均依法不得向外披露,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

       4.快捷、经济地解决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及时解决纠纷。而法律诉讼方式往往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容易使纠纷久拖不决,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5.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凭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亦可作为办理件的依据。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