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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案例分析汇总(2)

时间:2012-03-07 14:50来源: 作者: 点击:
离婚房产分割案例分析汇总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离婚房产分割 【案例1】婚后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活波可爱的贝贝是大学里的校花,作为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欢。小安和贝贝是大学同学,大一时,就对贝贝
离婚房产分割案例分析汇总本文通过案例分析离婚房产分割 【案例1】婚后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活波可爱的贝贝是大学里的校花,作为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欢。小安和贝贝是大学同学,大一时,就对贝贝展开了疯狂的追求,终于在大三时,贝贝答应了小安的追

  【案例3】婚房的增值部分我们应该共享!

  张爱国(男)和朱晓敏(女)于2000年底因工作而认识,双方随即确立了恋爱关系并陷入了热恋。半年后,热恋的二人即步入了婚姻殿堂。但是,由于婚前接触的时间很短,彼此缺乏充分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和,夫妻感情淡薄。后来,朱晓敏发现张爱国有了外遇,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张爱国变本加厉,与第三者同居,导致夫妻感情最终破裂。朱晓敏向法院提起离婚。双方对离婚没有争议,焦点在于财产的分割上。在婚前一个月,张爱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22万元,其中贷款15万多元,期限15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款5.3万元。按照法律的规定,张爱国要把26500元归还朱晓敏,在这一点上,双方没有争议。但是,由于房子增值,增值部分要不要共享引发争议。据专业评估所评估,这套商品房目前已经升值,其市场价格大约为53万多元。朱晓敏认为,房子是在结婚期间升值的,因此,她也应该有权分享房子的升值部分。

  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张爱国不仅要支付26500元给朱晓敏,即结婚期间偿还按揭款的一半,还要与其分享房产增值部分。根据评估,法官认为,在他们二人结婚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按揭款产生的房产增值为7万多元,应该一人一半,因此张爱国还要支付35000多元给朱晓敏。

  【案例4】一波三折的婚房纠纷

  短短一年的时间,身为公务员的李丹,终于尝到了过山车的滋味。2005年4月,男朋友王浩从加拿大留学回来了,苦恋了四年的一对情侣,终于冲破时空的距离,在五一节前一天去登记结婚。第二天,举行了隆重的结婚典礼,那场浪漫的婚礼至今还令李丹刻骨铭心,也羡煞了李丹的小姐妹。可是不久,深受西方文化熏陶的王浩,对国内的生活感到异常不适应,经常抱怨环境不卫生、不环保,弄得好像完全是李丹造成他的生活质量的降低似的,两人为此开始发生争吵。半年后,王浩觉得实在无法忍受在国内生活,决定出国定居。但是李丹身为公务员,工作轻松,待遇又好,并不想出国。两人为此讨论了几周,互不退让,没有结果。后来干脆决定友好分手,各走各的阳关道,各过各的独木桥。2005年10月8日,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后居住的这套房产和房屋内的家具家电归李丹所有,随后,王浩就出国去了。

  一个月后,王浩的父母得知他们离婚的事情,感到异常惊讶,尤其听说房产归李丹所有后,更是生气。他们提出这套房产是2004年2月,王浩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购买的,仅仅是为了将来百年后省去继承方面的手续,但应该是父母的房产,要求李丹返还。李丹也感到非常意外,因为她只知道,王浩去年就早已告诉他委托父母购买了一套房产作为婚房,只等2005年交房后就回来和她结婚。李丹为此还花了自己很多积蓄该房,添置家具家电,婚后也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屋里。所以,她坚决不愿意返还。僵持不下,王浩的父母只好将李丹与王浩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李、王二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无效,要求返还上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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