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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上市登记领证

时间:2012-03-05 17:15来源: 作者: 点击:
办事项目: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上市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办事项目: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上市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需载明已补缴土地出让金); 解困

办事项目: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上市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需载明已补缴金);
解困房、马山知青房(三三制)、补贴出售房上市的,需提交补缴大修理基金的付款凭证;
5.协议;
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协议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
6.转让方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7.销售发票;
8.契税完税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10.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   至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窗口委托评估→领取配图、评估报告后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至财政局契税征管所缴纳契税→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 自受理登记后7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转让方承担: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等。受让方承担:契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填写表格:  1. 转移登记申请书
联系方式:总服务台:82715396 受理登记:82729296
投诉电话:82724370、82757022 交费领证:82712869
委托测绘、评估:8271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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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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