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城区变更登记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设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条件:1、资料齐全 2、真实合法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 受理机构:市房管局政务中心办证窗口 决定机构:市房管局 推荐阅读:
监督检查: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咨询渠道:7200555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4楼大厅 乘车路线:乘1、30、32、101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申报资料 1 常德市房屋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必需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必需 3 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企业单位收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收法人登记书)(复)必需 4 申请下列房屋变更登记的分别提交(原件):必需 5 ①房屋改、扩建: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必需 6 200㎡以上或投资20万元以上的提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必需 7 ②产权人名称变更:个人姓名改变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需 8 单位名称改变的,提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必需 9 ③房屋用途变更:提交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必需 10 ④房屋座落变更:提交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文件必需 11 ⑤配偶之间增加共有权人变更: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和配偶共同约定的书面材料必需 12 登记机关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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