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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纠纷产权惹祸端(3)

时间:2012-03-05 17:06来源: 作者: 点击:
房改房纠纷产权惹祸端 房改房便宜是便宜,但往往由于房改房的产权问题引发无限纠纷。特别是房改房分割,继承,更是房改房的主要纠纷来源。房改房作为产权比商品房特殊的情况,往往比商品房更容易发生纠纷。本文主要
房改房纠纷产权惹祸端 房改房便宜是便宜,但往往由于房改房的产权问题引发无限纠纷。特别是房改房分割,继承,更是房改房的主要纠纷来源。房改房作为产权比商品房特殊的情况,往往比商品房更容易发生纠纷。本文主要从房改房纠纷的几大方面的案例进行分析。房改房纠纷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袁某某与贾某某调解离婚时该房屋未确权给袁某某个人,其产权一直归大观园商场所有,直到2004年房改时,该房屋才确权给个人。该处房产系原告沙某某与袁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某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某政发【 1995】 81号)第27条的规定,《某省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许可证》作为按房改政策售房的惟一依据和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合法凭证,当事人到房产管理局办理住房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必须提供该证,但该证已于 2007年5月4日被某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撤销,故被告发放某房权字第137423号房产证的事实依据不存在,其发证行为违法,应被撤销;但某房权字第137423号房产证已因袁某某赠与其与前妻所生之女并变更登记为某房权字第217541 号房产证而不具有撤销内容。由于作为某房权字第217541号房产证存在前提的颁发某房权字第137423号房产证的行为违法,某房权字第217541 号房产证已无存在的基础,故某房权字217541号房产证应予撤销。

  国家实行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许可证制度,是为了加强出售公有住房的管理和严格审定购房者资格。购房许可证作为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合法凭证,应当客观地反映购房者的真实情况。如果当事人在申请购房许可证时,有意隐瞒或虚构某些事实,使申报内容和客观事实不符,那么一旦发生纷争,有瑕疵的购房许可证可能会被撤销,其据此购得的房改房的产权证也难以存续。

来源:法律快车房地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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