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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公寓和临时安置补助

时间:2012-03-05 16:53来源: 作者: 点击:
1、公寓安置的协议书上只注明大洋公寓,虽然现在说是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但是N年后大洋公寓会不会搬到其他地方呢?强烈要求在协议上注明大洋公寓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 2、本来ZF是应该先安置再拆迁
1、公寓安置的协议书上只注明大洋公寓,虽然现在说是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但是N年后大洋公寓会不会搬到其他地方呢?强烈要求在协议上注明大洋公寓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 2、本来ZF是应该先安置再拆迁的,补助费就应该按照安置面积来计算。按丽水市区江滨

  1、安置的协议书上只注明大洋公寓,虽然现在说是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但是N年后大洋公寓会不会搬到其他地方呢?强烈要求在协议上注明大洋公寓在大洋路南端(现代广场)附近。

  2、本来ZF是应该先安置再拆迁的,补助费就应该按照安置面积来计算。按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四)公寓安置的期限:选择多层住宅安置的,安置房期限为两年;选择高层或小高层住宅安置的,安置房交付期限为三年。如果3年内没交房,临时安置补助费就更应该按安置面积计算,因为在这3年内应该享受到安置面积的房子了啊。既然没交付就应该按安置面积计算,还有随着物价上涨,房租也会上涨,因此第4年就应该2倍,第5年3倍~~~ 以此类推,否则ZF给你来个不知何年何月的交付日期,说不定我们这辈子都住不上了。

  3、在协议上应该盖上ZF有效相关部门的公章,否则到时候啥拆迁公司和啥旧城改造部都没了,大家向谁要房子啊。

  现在拿农民公寓的都是一些普通老百姓,都不懂的太多的法律法规,都不会想的太多,只想早点住进安置房。他们都是支持政府的,当也不能给忽悠了啊。

  也希望这些老老实实的农民看清楚合同,多问问,不要把自己的权力给放弃了,不要给忽悠了。你们的田给征,房给拆了,再给忽悠了,你们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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