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个小区的歌手朱明瑛和屠洪纲因拖欠物业管理费而分别被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记者昨天从朝阳区法院酒仙桥法庭了解到,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两起纠纷案。 原告诉称,原告于今年5月与两被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时托管协议》,约定由原告作
同住一个小区的歌手朱明瑛和屠洪纲因拖欠费而分别被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记者昨天从区法院酒仙桥法庭了解到,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两起纠纷案。 原告诉称,原告于今年5月与两被告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临时托管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该小区的临时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原告如约为含两被告在内的小区全部业主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但二被告经多次催要,仍无故拖欠原告用。 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权益,故诉请法院判令朱明瑛、屠洪纲分别给付原告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冷、热水费,电费等共计7835.61元和4250.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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