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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

时间:2012-03-07 14:37来源: 作者: 点击:
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 上海税额计算: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房产税旨在均衡社会财富,对降房价影响有限,但成交量或下滑明显 征税对象 本市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
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 上海税额计算: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房产税旨在均衡社会财富,对降房价影响有限,但成交量或下滑明显 征税对象 本市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 起征点人均60平方米 本市居民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

  房产税细则

  上海税额计算: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房产税旨在均衡社会财富,对降房价影响有限,但成交量或下滑明显

  征税对象

  本市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

 

  起征点人均60平方米

  本市居民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不含)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收房产税

  两档税率 0.4%、0.6%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的,税率可暂减为0.4%

  上海房产税今起试点 不新购不征税率 暂定0.6%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昨晚发布。 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今天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办法规定从今天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 0.6%和0.4%。办法还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 (住房建筑面积)扣除。

  试点范围:本市行政区域

  征收对象: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购房时间,以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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