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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产税改革何去何从?(2)

时间:2012-03-07 14:37来源: 作者: 点击:
2011这一年是房产调控最多的一年,房产税试点也在上海和重庆进行中,那么对于即将到来即将结束的2012年房产税将何去何从?中国税改大幕开启,其中最能触动公众税感神经之一的,就有房产税。2012年,房产税改革何去何从?
2011这一年是房产调控最多的一年,房产税试点也在上海和重庆进行中,那么对于即将到来即将结束的2012年房产税将何去何从?中国税改大幕开启,其中最能触动公众税感神经之一的,就有房产税。2012年,房产税改革何去何从? 2012年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

  在这一定位下,房产税似乎更好理解,“一是让占有房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二是抑制在住房消费上的奢靡,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这实际上是对住房消费行为的一种调节,同时也具有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还可抑制房地产投机。”刘尚希认为。

  “但如果现阶段将房产税打造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这一战略要求相违背”,刘尚希强调。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房产税改革意义重大,地方政府只有通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买房,这有利于于转变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经济增长方式。

  业内人士介绍,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房产税的实践看,房产税是对个人拥有住房普遍征收,无论是增量和存量都在纳税范围内,将房产税作为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出台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并非调控房价,它仅是诸多调控手段之一。作为一种财产税,它的长远目标是调节财富分配,增加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

  “基于这一国情,中国将房产税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同时,现在房地产市场过分火热,实体经济空心化,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刘尚希表示:“中国要实行有中国特色的房产税,照搬国际惯例,将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不现实也行不通。”

  关于房产税的调控效果,刘尚希表示,房产税主要是调控财富存量,当前还不能指望房产税调节贫富差距。

  全国推广还有很多准备工作

  “房产税改革试点效果不在于收上来多少税,试点本身就是经验。”刘尚希认为,根据目前我国税收征管能力,全国推广时机还不成熟,房产税改革也要“稳中求进”。

  专家认为,全面开征房产税还需清除三大障碍:第一是信息障碍。由于全国房产数据没有联网,投机资金从政策执行较严的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泛滥,从高端住宅市场流向中低端市场,导致限购、税收、贷款等调控政策落不到实处。专家指出,目前各城市已建立房地产信息登记制度,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不存在技术障碍,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将为房产税全面征收扫清障碍,也是楼市精确调控的基础。第二是法律障碍。当前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做一个梳理和清理,防止出现“法律打架”的现象,影响征收的权威性。第三是征收障碍。究竟是自己申报还是政府认定,滞纳税款如何处理等,都需要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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