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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再度拓宽。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
陈国强表示,保障房建设将是将来政府住房政策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未来一段时间内,在保障房建设资金投入上需要形成制度化的体系,否则只能是一个短期行为。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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