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 │类 型 │幢数│ 套 数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 │ │ │(单元数)│(平方米)│(平方米)│ ├────┼──┼─────┼─────┼─────┤ │高层住宅│ │ │ │ │ ├────┼──┼─────┼─────┼─────┤ │小高层 │ │ │ │ │ │住宅 │ │ │ │ │ ├────┼──┼─────┼─────┼─────┤ │多层住宅│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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