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3)
时间:2012-03-08 09:37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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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
2、 。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
2、 。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
2、 ;
3、 。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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