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审查

时间:2012-03-07 14:26来源: 作者: 点击: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审查。 1、对抵押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抵押人要求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对委托办理的,要求被委托人持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核对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身份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审查。 1、对抵押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抵押人要求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对委托办理的,要求被委托人持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核对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身份,对国有企业要求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书面证

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审查。

 

 1、对抵押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抵押人要求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对委托办理的,要求被委托人持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核对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身份,对国有企业要求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对公司制企业要求提供同意抵押的董事会书面决议;集体抵押的,需有所有权人书面同意证明等材料。

 

2、对抵押物实体进行审查。

 

审查抵押物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司法查封情况及是否全部缴清等情况。

 

3、对抵押合同和抵押物清单进行查证。

 

(1)要求提供填写完整、印章齐全、与借款合同相对应、抵押贷款权利价值小于抵押物价值。(2)核对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中抵押物坐落、范围、用途、面积、使用年限等主要情况。

 

4、其他要审查的内容。

 

(1)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出让,应在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房屋他项权利证后,再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城乡(镇)村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3)一宗地多次抵押后,其抵押贷款金额的总和应小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4)对要求设定顺序抵押登记的,必须由顺序排前的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抵押的有关书面证明,并在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明确权利顺序。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