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

时间:2012-03-07 14:19来源: 作者: 点击: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 ⑴受理登记申请。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⑵权属审核。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籍资料、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核实房屋
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程序 ⑴受理登记申请。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⑵权属审核。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籍资料、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等。一般采用初审、复审和审批的方法。对一部

  房地产的程序

  ⑴受理登记申请。

  登记机关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推荐阅读:

  的合法理由

  

 

  ⑵权属审核。

  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籍资料、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等。一般采用初审、复审和审批的方法。对一部分房屋权属的确定,可以视情况采用更简捷的方法。

  ⑶公告。

  公告不是必经程序,对于可能有产权异议的申请,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进行公告。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登记机关应当做出补发公告。

  ⑷经过6个月无异议的可予以补发权属证书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