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与变更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
申请房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与变更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 推荐阅读:
私房办理提交的材料: 1、《私有房屋申请书》(必须填写完全)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要复印完全)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改、扩建提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所附的《市私房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项目工程规划竣工备案表》和红线图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南宁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竣工验收资料 6、测绘结果及房屋平面图(薄膜图) 7、公安机关出具的门牌证明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10、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 11、在原邕宁县报建的房屋还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契税完税证明、《登记四至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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