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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须知 一、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条例》 4、 建设部、
申办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须知 一、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2、《城市房屋管理办法》 3、《省城镇房地产交易条例》 4、 建设部、省、市、县(区)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办条件 1、 权利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无查封、抵押等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 3、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社会团体、提供资料齐全有效,权属明晰。 4、 房屋地址或权属依法变更的。 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提供的证件及要求 1、 权利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房管中心提供) 2、 填写申报审核表(房管中心提供); 3、 原房屋所有权证; 4、 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农房、租赁土地、划拨土地先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房管中心提供); 7、 法人代表,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8、 权属名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 业变更登记查询卡及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地址发生变更的由地名办出具地址变更通知书; 9、 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提供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属外文的资料由外企服务中心翻译成中文。 10、企业改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产权登记—>产权审核—>产籍复核—> 缮 证—>审批—>发 证。 五、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80元/宗; 2、农房工本费 10元/件 。 六 、完成时限: 七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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