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7年度拆迁任务,确保今年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国际旅游名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
(二)组织实施阶段 审批各拆迁片区的安置实施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组织城市房屋评估单位工作人员入户评估。做好宣传动员、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按计划推动拆迁进程。对拒迁户依法实施强制拆迁。做好房屋拆除、垃圾清理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 各片区拆迁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归类整理拆迁工作的各类资料档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抽调干部在拆迁工作中的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拆迁工作的领导。拆迁工作涉及城市建设发展的大局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我爱敦煌”、建设国际旅游名城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拆迁范围的党员、干部、职工要服从城市建设大局,积极带头搬迁。全体拆迁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明确认识,认真调查研究,多渠道动员搬迁,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不留尾巴、不拖工期,不影响城市建设进程。抽调拆迁干部要服从拆迁办的统一领导,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换人或抽回。 2、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认真履行拆迁工作的职责。市拆迁办及抽调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拆迁任务的完成。市拆迁办负责调查摸底,依法拟定由政府实施拆迁的补偿安置方案,审查各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负责向社会发布各片区拆迁公告;负责各片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各拆迁片区上下衔接、协调配合、监督管理等工作。抽调人员要在拆迁办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分工包片的要求,严格按照各拆迁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搬迁等工作;同时要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验收、归档;配合评估单位做好房屋评估工作;负责按程序做好动员搬迁、、填写拆迁回执单、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交付拆除等工作。 3、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切实增强开展拆迁工作的合力。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支持配合拆迁工作。要按照“我爱敦煌”教育活动的要求,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公安、工商等单位要暂停办理城市平房各类手续。市房管局要抓好廉租房、安置房的建设,足额提供安置房交拆迁办用于安置。市财政局要按拆迁进度做好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拨付工作。市公安局要维持好被拆迁户搬家过程中的交通秩序,确保被搬家车辆的通行。市规划局要在审批住宅开发建设相关手续时,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进度、安置房面积、户型等进行审核,并与开发商签定协议,按市政府确定的价格,预留待建房总套数的15%用于安置。邮政通讯、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电力、天然气等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线路的调整、改造、暂停工作。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每天播出拆迁新闻、宣传标语,积极宣传典型事例,创造良好的氛围。本单位有干部职工属被拆迁人范围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搬迁工作;单位工作人员是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的,要给予一定的时间并予以一定帮助,督促其按期搬迁。各片区拆迁涉及到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单位要派一名领导干部协助做好动员搬迁工作。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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