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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法律责任及注意事项(2)

时间:2012-03-05 18:00来源: 作者: 点击: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5、乙方在室内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租赁期间,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

  7、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租赁合同解除。

  8、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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