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序 号 名 称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5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
办理报建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序 号 名 称 1 《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5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工程项目专用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6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7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还需携带: 序 号 名 称 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 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养老保险金证明 (2007版)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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