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十大不规范案例及对策 案例一:先斩后奏 某化学公司为了扩大生产,想在某地区内建造一新厂房,于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为了赶工期,在各项审批未批准前,该公司对新厂房的建设进行了招标。公司请了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有6家单位看
标准对策: 评标标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招投标可信度标准对于评标标准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标准首先要求评标标准应详尽规定所有评标因素及各评标因素的评审方法(如是否为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如为定量性评审因素其分值权重等),并且要求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完全公开,在一致性评价中则要求评标过程中不得对评标标准进行任何更改。 案例九:串通中标 某学校对学生宿舍楼进行招标。由于该学校与一家建筑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故此次仍然希望这家建筑公司中标。于是双方达成默契,在招标时,该学校要求该建筑公司在投标报价时尽量压低投标报价,以确保中标,在签合同时,再将工程款提高,果然在开标时,该公司的报价为最低价,经评委审议,最终推荐此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学校向该公司发中标通知书。在签合同前,该公司以材料涨价为由,将原投标报价提高了10%,结果提高后的工程造价高于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与招标学校签订了施工合同。 标准对策: 招投标可信度评价标准要求在招标中对于合同条款进行完备而周全的规定,严格约束合同变更行为,保证履行的合同是招标招出的合同! 案例十:阴阳合同 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招标选择建筑公司为其施工,该市所有招标均要求进市交易中心。为了应付市主管部门的检查,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市招标办的程序及要求发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中标人暗中与房地产公司磋商,在利益的驱动下,房地产公司重新起草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该份新合同提高了招投标文件中的价款。房地产公司清楚这样一份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同的合同在主管部门那里一定审核不过,于是招标人为了应付检查,又和中标人签订一份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但是双方约定以私下签订的合同为准。 标准对策: 招投标可信度评价标准认为,招标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招标项目的最优采购,其含义自然包括合同履行阶段对招标所确定的合同的真实履行,招标所有程序设置的目的在于为招标项目选择一个最优的合同,所以标准一方面要求在招标规则制定中对合同条款进行严谨、周全的设定,另一方面要求对于合同变更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根据标准一致性审查的要求,这些招标规则均应在合同履行阶段得到完全的履行,否则会对其评级结论带来不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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