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假房东在中介处连骗房租 法院认定诈骗罪名成立

时间:2012-03-09 16:41来源: 作者: 点击:
康某骗来房主钥匙后,冒充房主到中介公司登记出租房屋,从而骗取房费、取暖费等费用。5月12日,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8年12月23日,康某向石家庄
康某骗来房主钥匙后,冒充房主到中介公司登记出租房屋,从而骗取房费、取暖费等费用。5月12日,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8年12月23日,康某向石家庄市某小区房主刘某租房,康某看完房后交400元

  康某骗来房主钥匙后,冒充房主到中介公司登记出租房屋,从而骗取房费、取暖费等费用。5月12日,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8年12月23日,康某向石家庄市某小区房主刘某租房,康某看完房后交400元定金给刘某,刘某将房门钥匙交给康某,康某到房产中介公司冒充房主登记出租该房屋,2009年1月3日,在房产中介公司骗取王某房费、取暖费、押金共计3850元。

  此后康某以类似手法在中介机构骗取受害人房租和押金共计18020元,案发后部分赃款被追回。

  桥东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多次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康某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5月12日,桥东区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康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赃款人民币三万一千一百七十元,依法追缴。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