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是2005年12月19日江平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江平奖学金暨CCELAWS征文大赛颁奖典礼上的讲话 我想借这个机会发表不超过半个小时的论纲。我们知道物权法最近又面临着一个新的挑战,这个挑战并不是说物权法制订得还不完善,物权法里面还有一些缺点,
所以最后我的意见是,我们国家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时,首先必须完善这五大机制,而五大机制完善了以后,还要来看哪些是机制的问题,哪些是机制规定好了,执行中的问题,不能把执行中的问题认为是机制中出现的问题。而机制是最根本的。这五个机制再说一遍,要建立国有资产的平等机制,真正平等的机制;要建立国有资产的流通机制,包括流通的市场、股权转让的市场;要建立主体的机制,谁是代表国有资产的卖方?要建立价格形成的机制,怎么样形成的价格才能认为是合法的、合理的?最后,如何建立一个真正合适的激励机制?又不要收入差距过大,又要体现对于智力要素对于公共国家做出贡献的激励的政策。这就是我今天在这么一个会上谈到我个人的观点。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