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相关知识 一、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注意多选题) 1.应当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2.不得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折旧依据和方法: 1.依据: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从当月停止计提折旧。 即: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本月不
3.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账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三、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四、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一)一般规定 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特殊情况 接受企业"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此时,对双方的资产计价要求是: 1.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基础确定。 2.接受企业接受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须以其在转让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五、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所得税处理 (一)一般规定 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按公允价值购买另一方全部资产的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特殊情况 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双方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资产计价要求:交易双方换入资产的成本应以换出资产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