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格式合同 >

网购恕不退货条款效力如何?

时间:2012-03-01 14:18来源: 作者: 点击:
导读: 网购成为了一种新型而时尚的购物方式,现在许多网民都喜欢在淘宝或者其他网点上购买东西。这种网络交易最大的特点就是买家与卖家之间订立的合同完全是由卖家提供的,即所谓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中,几乎都有
导读: 网购成为了一种新型而时尚的购物方式,现在许多网民都喜欢在淘宝或者其他网点上购买东西。这种网络交易最大的特点就是买家与卖家之间订立的合同完全是由卖家提供的,即所谓的格式条款。这些条款中,几乎都有这样一个条款:已卖商品,恕不退货。根据法律规定,提

  导读:网购成为了一种新型而时尚的购物,现在许多网民都喜欢在淘宝或者其他网点上购买东西。这种网络交易最大的特点就是买家与卖家之间订立的合同完全是由卖家提供的,即所谓的。这些条款中,几乎都有这样一个条款:已卖商品,恕不退货。根据法律规定,提供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该条款无效。卖家的恕不退换的声明是否有效,关键看是否存在以上说的这些情况。

  另外,例如卖家提供的货物,与描述严重不符,可以视为卖家履行义务不完全,那么可以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当然,由于大部分的网购是通过快递来发货的,那就要提醒买家在收货时对货物验收后再进行签收,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

  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合同法第39条:格式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

  • 格式合同的有关常用常识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条款多在使...

  • 格式条款无法律效力

    浴场,条款,格式,物品,规定,顾客 ●核心提示 南昌市民石磊出差回来为缓解途中的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