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撤销权的行使,将已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是指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通过的行使,将已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根据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快车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