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就是关于执行中给付金钱义务的迟延履行责任的具体规范。在实践中,对迟延履行责任的适用条件、迟延履行债务的确定、迟延履行期间的
参考资料: ①《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第276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②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释义、新旧法条对比、适用》第336页,华夏出版社1991年第1版。 ③《民事诉讼法讲座》第25页,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④《民事诉讼法讲座》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第181页。 ⑤民通意见125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 ⑥《人民司法》2003年第1期第80页。 ⑦《简明法律辞典》第240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2年第1版。 (作者单位:昌江县人民法院)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