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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人工生育五大死穴(6)

时间:2012-02-23 18:07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吉林省颁布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一条例一经出台,立刻引起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到底什
近日吉林省颁布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一条例一经出台,立刻引起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到底什么叫医学辅助生育技术呢? 来自精子库的报道 日前,

    作为从试管里培养出的孩子,在缺乏父爱的家庭里长大,对孩子是否公平?他们将怎么面对周围的流言和歧视?这样的环境会对他们的成长造成怎样的影响?有谁来保护他们的权利?如果他们的妈妈再婚或有了亲密男友,他们将面临什么样的心理压力?在这样特殊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孩子人格、心理是否会健全?

    软肋五:医学难题

    目前说的“医学辅助手段”就是人工授精。如果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因为并不知道其父亲是谁,这些孩子会不会近亲结婚?如果有这种需求的人增多,也就是当买方增多时,是否会激活卖方市场?如何规范和控制供体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会造成一些隐性遗传病蔓延?

    软肋六:衍生出其他问题

    男人的生育权是否也需要保护?如果单身妈妈再婚,又不允许再生育,那对方的生育权如何保障?现在已经有人提出了如何保护“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男性权利的问题,而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危机也并非危言耸听。

    (米力/文)

    专家意见

    本报记者 王立忠 张杰

    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医学博士张小为:家庭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提高的表现,成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维持家庭的稳定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生育权只有在家庭存在的情况下才存在,通过辅助生育技术实现非婚生育违反了人类繁衍的社会自然规律,因为辅助生育不是正常的生物学繁衍方式,它面对的是不孕症患者,是正常夫妻性行为不能生育的补救措施,因而不包括非婚单身女性。非婚单身女子和孩子组成的家庭是不完整的,对孩子的身心造成的影响是不利的,现在的社会,正常孩子对于离异家庭的孩子还有歧视呢,更何况对一个根本就不知道谁是父亲的孩子来说,那种歧视是孩子无法承受的。单身母亲在选择自己的权利时却完全剥夺了孩子的权利,这对社会法律伦理道德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从心理发育方面来看,这样生育的孩子是会自我审视的,也会受到社会评论,这样会严重影响其心理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刘振英副教授:吉林省能从少数妇女自身利益出台这一办法,这本身就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从社会关怀的角度上讲,说明了社会不再仅仅着眼于普遍的人群,而且少数人的合理的生活行为方式,也同样会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这体现了生命自由度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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