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生殖技术为我们人类带来了福音,同时也对传统民法提出了挑战。这些挑战突出表现为:自然人的生育权应该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父母子女关系应当采用新的界定原则、克隆人应当赋予其
(三)生育协议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性质上讲,生育协议应当是一种民事协议,适用合同法的基本规定。首先,生育协议自当事人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起生效。其次,生育协议生效后,对协议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协议内容,不得违约。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如果没有得到对方当事人追认,其后果由违约方独自承担。在此需要讨论追认、父母子女关系与伦理道德问 题。 这样的问题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难以截然分开。尤其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在以常规生育方式生育于女时,即使一方违背对方的意志,自行决定生育子女,如果被违约方追认,其婚姻关系可能不会破裂。但是,如果夫妻关系已经恶化到“感情已经破裂”,一方想通过生育子女未挽回婚姻关系的,被违约方则可以拒绝追认。因此,对已生育子女或者已受孕之胎儿的追认,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追认,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背对方当事人意志(或者违约咱行决定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被违约方可以对违约方的行为予以事后承认。追认分两个阶段:一是已怀孕尚未生育阶段的追认。在此阶段,如果妻子将自己已怀孕的情况向丈夫说明,丈夫不表明反对的,则可视为默认,追认有效。二是对已出生子女的追认。在此阶段,从形式上看与西方一些国家法律规定的认领制度有些相像,但两者所具有的法律意义则完全不同。追认行为是对生育之行为效力性的承认,而认领行为则是对生育结果的承认。对于其他同居男女之生育行为的追认,与此相同。与追认相对的是否认。否认必须在子女出生前为之。子女一旦出生,事先的同意与事后的追认是有效的,但否认须依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事先有协议的或者经事后追认的,父母子女关系成立,尤其对于非常规自然生育的子女,事前的协议和事后的追认更有意义。 四、关于克隆人问题的考察 人们普遍认为,克隆技术“能够用动物体细胞核发育成一个动物,的确是生命科学的一次飞跃。”「9」现在的问题是,能否将克隆技术移用于“人”?关于人类克隆问题的争论,涉及法律、社会伦理等诸方面的问题。众所周知,臭名昭著的战争狂人希特勒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提出优生理论,他认为日耳曼民族是优等民族,而其他民族是劣等民族。遗憾的是,当时德国的遗传学家百分之百都支持希特勒的优生理论,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历史代价。难怪一个“第二次世界大战”调查组曾这样讲过,一个普通的德国遗传学家比10个盖世太保的罪恶都大「10」。如今的生命科学家应当记取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 然而,克隆人技术的出现有可能再度激发优生思潮的复活。“克隆”技术仅是“复制”,而两性繁殖将出现基因的新的组合。克隆人会导致人类基因库的单一性,而其多样性的丧失对人类的前途不利。从技术的角度而言,无性繁殖自有其限度。利用体细胞生产各种克隆体虽数量无限,但质量无法保证。从遗传的角度而论,通过父母的结合使父母双方的遗传基因相混合,有可能使子女在质量上超过父母,单靠体细胞做无性繁殖,子女的质量根本无法超过母体。在自然界,生命繁殖开始时都是无性的,后来才发展成为有性。有住繁殖增加了变异的可能性。元性繁殖导致群体的每个个体都一样,从而增大了这个物种被消灭的风险。生物需要多样性,人类同样需要多样性。如果人类都“优生”成为理想之人,很可能一种怪病毒就可使全人类遭到灭顶之灾。据说英国患疯牛病的牛就是经长期“优生”出来的好牛,但对疯牛病毫无抵抗力,倒是一种土牛不怕疯牛病,救了英国的畜牧业「11」而克隆技术将终止人类这种多样性进化的可能,也就终止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可能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 克隆人的问题再一次说明,在技术上有可能做的不一定就是在伦理学上应该做的。虽然克隆人在技术上有可能做,但在伦理学上不应该做。没有充分的理由来为克隆人的行为在伦理学上进行辩护。因而,发展克隆技术,不要克隆人的方针是正确的。 (一)克隆人的法律地位 也许有人会问:现在讨论克隆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是否恰当?笔者认为,现在讨论克隆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重要。从技术层面上讲,现代生物技术已经足以用无性繁殖方式克隆人类,而且现在有许多科学家已经将克隆人的计划提到了工作日程之上「12」从纯生物学或者遗传学上讲,孕育或者生育克隆人的人不是它的母亲,卵胞浆的提供者也不是它的母亲,它只能是与母体细胞提供者为孪生弟妹关系。有人认为,克隆技术是一种违背上帝意志的魔术,以此技术培育克隆人,并不是生育生命而是“制造”生命。从技术层面看,克隆人实际上应当是一种“产品”,一种与机器人相类似,但却比机器人更高级的“产品”。决定这种‘产品“质量的因素有三个:一是母体细胞的质量,二是代孕母亲的质量,三是克隆技术的成熟水平。因此,克隆人只是具有自然人的躯体,却并不具有自然人的灵魂「13」Glenn Mcgee博士认为,克隆入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和灵魂,而是依赖于母体细胞的提供者。 当基因或者基因组结构确定后,由此所产生的个体的特性、情感和意识也就决定了「14」。所以说,克隆人只能算是一种生物”产品“,而不是实质的人。此外,还有人认为克隆人是新一代的奴隶。克隆人一旦出现,新时代或者新世纪的奴隶也就会逐渐地进人我们的生活。有这种可能吗?现在最普遍的观点认为,克隆技术是解决不孕不育问题的救星,因此,当不孕不育夫妻能够通过克隆技术获得自己的”子女“时,一定会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生于女一样,爱还爱不过来,怎么会把他们当作奴隶呢?仅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似乎很简单,不会发生严重的后果。但是,克隆技术并不仅仅解决不孕不育的问题,它可以被掌握了克隆技术的人们像制造普通商品一样地大量”制造“克隆人,用于战争,用于器官移植,用于……因为人类的体细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且卵胞浆的获得也是很容易的。尤其是将来有一天,人们能够用人的体细胞与动物的卵胞浆融合而’制造”克隆人时,就更容易了。最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克隆人的多少,而在于克隆人没有父母这一实质点。正因为克隆人没有父母,所以他们就设有了人伦亲情。常言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棵草”。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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