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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时间:2012-02-23 11:00来源: 作者: 点击:
重婚 ; 无效婚姻 ,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 婚姻效力 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
重婚;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

  ;,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现行《》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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