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调解 >

以离婚方式逃债财产可强制执行

时间:2012-02-23 16:00来源: 作者: 点击:
法律咨询: 王某夫妇开店欠我近10万元,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我去找王某夫妇,他的妻子却说她与王某已经于判决前 协议离婚 ,所有债务由王某承担,而王某现在外出了。 请问我的货款还
法律咨询: 王某夫妇开店欠我近10万元,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我去找王某夫妇,他的妻子却说她与王某已经于判决前协议离婚,所有债务由王某承担,而王某现在外出了

法律咨询:

        王某夫妇开店欠我近10万元,我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某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我去找王某夫妇,他的妻子却说她与王某已经于判决前,所有债务由王某承担,而王某现在外出了。

  请问我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答复:

     《》第41条规定:离婚时,对共同债务应以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夫妇本应在离婚时首先偿还共同债务,但王某夫妇却以离婚方式逃避债务。王某与前妻的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是无效行为。因此,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某与前妻存续期间的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