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婚姻法 > 离婚 > 离婚纠纷 >

婚后不久即入狱,可否视为感情破裂(2)

时间:2012-02-23 16:09来源: 作者: 点击:
婚后不久即入狱,可否视为感情破裂 现李某被拘押于某看守所,王女士认为李某的欺骗行为已破坏了二人的感情,故要求离婚。李某虽表示,两人感情较好,不同意离婚,但也认为王女士是二婚,是王女士欺骗了自己,自己才
婚后不久即入狱,可否视为感情破裂 现李某被拘押于某看守所,王女士认为李某的欺骗行为已破坏了二人的感情,故要求离婚。李某虽表示,两人感情较好,不同意离婚,但也认为王女士是二婚,是王女士欺骗了自己,自己才是婚姻的受害者。可见双方的确没有夫妻感情并且确实存

  (三)事实理由:

  结合实践中常常考虑的四个方面,可见在本案中:

  1、婚姻基础并不牢固——双方10月2日通过婚介机构与被告李某相识,并于12月2日领取了结婚证,因经婚介机构介绍双方结婚的目的性强烈,但未必能真正彼此了解,同时介绍认识与登记结婚的时间较短,难以认定双方建立起真正的感情。

  2、双方未建立起婚后感情——举行结婚仪式的前三天,李某因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二人尚未正式同居生活,难以认定建立起夫妻感情

  3、 离婚原因——王女士经向公安机关了解,李某2008年曾因盗窃被劳教6个月。现李某被拘押于某看守所,王女士认为李某的欺骗行为已破坏了二人的感情,故要求离婚。李某虽表示,两人感情较好,不同意离婚,但也认为王女士是二婚,是王女士欺骗了自己,自己才是婚姻的受害者。可见双方的确没有夫妻感情并且确实存在矛盾。

  4、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当王女士获知李某被劳教后不久,便起诉离婚,并离婚态度坚决。同时考虑到双方的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及离婚原因,可以得知双方确无和好可能。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经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在相识后时间较短、双方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即登记结婚,虽然双方表示恋爱期间及登记结婚时,感情较好,但实际上双 方的感情基础是薄弱的;因在李某被判处劳动教养后,王女士便立即提起离婚诉讼,由此可见双方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故对王女士要求与李某离婚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宣判后,李某未提起上诉,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综上,该判决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达到了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