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首次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出规定。该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
二、财产损失费 ( 一 ) 概念 财产损失费 , 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 ;《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财产损失 , 所应支付的赔偿损失的费用。 ( 二 ) 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 71 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 75 条公民的个人财产 , 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 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 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 117 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 应当返还财产 , 不能返还财产的 , 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 应当恢复原状或 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 , 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 134 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 一 ) 停止侵害 ; ( 二 ) 排除妨碍 ; ( 三 ) 消除危险 ; ( 四 ) 返还财产 ; ( 五 ) 恢复原状 ; ( 六 ) 修理、重作、更换 ; ( 七 ) 赔偿损失 ; ( 八 ) 支付违约金 ; ( 九 )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 十 )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可以单独适用 , 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 除适用上述规定外 , 还可以予以训 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 并可 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第三节 精神损害的赔偿项目 一、精神损害赔偿简述 合法的婚姻关系所确定的夫妻的身份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权 , 它不同于财产权 , 不能直接体现为某种物质利益 , 主要是一 种精神上的寄托和愉悦 , 夫妻的互相忠实和尊重 , 家庭的和睦和 稳定 , 给人以精神上的力量。当过错方实施了《婚姻法》第 46 条所规定的行为导致婚姻的破裂 , 必然给无过错方精神上带来极 大的损害 , 因而由此引起的离婚损害赔偿主要表现为精神上的损害。 《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关于精 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和赔偿数额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 的理解。因此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一 ) 》第 28 条明确规定 , 涉及精神损 害赔偿的 ,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 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因此 , 如果当事人基于 《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 人民法院在审理 时应适用该司法解释。 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有两类 : 一为非财产责任 , 主要表现为 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另一为财产 责任 , 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我们知道 , 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 , 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 量和赔偿。因此 ,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 , 具有经济 补偿和精神抚慰双重功能。也就是说 , 给付抚慰金除尽可能填补损害外 , 更主要的是抚慰被害人因精神损害而引起的悲伤、抑 郁、愤怒、绝望和恐惧。由加害人给付抚慰金 , 使受害人获得心 理上的慰藉 , 平息其怨愤、痛苦。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一 ) 概念 ( 二 ) 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1 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 一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 ( 二 )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 ( 三 ) 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 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 8 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 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 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 一般不予支持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人民法院除判令侵 ; 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 , 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 9 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 ( 一 ) 致人残疾的 , 为残疾赔偿金 ; ( 二 ) 致人死亡的 , 为死亡赔偿金 ; ( 三 )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 10 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 ( 一 )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二 )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 ( 三 )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 ( 四 )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 ( 五 )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 ( 六 )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 的 , 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18 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 赔偿权利 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适用《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 , 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 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 , 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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