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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定条件以及途径是什么

时间:2012-02-24 17:02来源: 作者: 点击: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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