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携带资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解封机动车档案的,应当提交查封、解封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明。机动车档案被查封期间,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档案大厅窗口 二、办理流程 步骤一查封、解封
一、携带资料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要求查封、解封档案的,应当提交查封、解封公函和经办人的工作证明。机动车档案被查封期间,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办理地点:市车管所档案大厅窗口 二、办理流程 步骤一查封、解封机动车档案的,持相关资料,到本所档案大厅受理窗口。档案被查封期间,暂停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业务,但办案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