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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团伙制造32起交通事故获赃33万

时间:2012-03-09 15:24来源: 作者: 点击:
13名被告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费,涉案金额达33万余元,11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起保险诈骗案作出公开宣判,参与实施犯罪的该案主犯汤某、葛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
13名被告人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费,涉案金额达33万余元,11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该起保险诈骗案作出公开宣判,参与实施犯罪的该案主犯汤某、葛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12万元。其余案犯分

  13名被告人以故意制造的方法,骗取公司巨额保险费,涉案金额达33万余元,11月8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对该起保险诈骗案作出公开宣判,参与实施犯罪的该案主犯汤某、葛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12万元。其余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003年5月至2005年2月间,汤某、葛某等13人为骗取保险费,先后动用15辆汽车,采取故意撞击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或路边的石墩等手法,制造本车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等多家索赔保险费。13人单独或伙同作案32起,骗得保险理赔金33万余元。其中,汤某参与作案25起,涉案金额近27万元;葛某参与作案21起,涉案金额人民币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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