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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侵权人,交强险,损害赔偿 推荐阅读: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 阅读全文】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的问题 【 阅读全文】 【案情】 程某驾驶载有9人(连同司机共10人)的小客车不当超车,与迎面驶来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司机及乘客9人死亡、1人受伤的重大
第一,债权平等性(均等性)是指数个债权人对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优劣。债权平等性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所有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清偿要求时,各债权人无论其债权大小,成立先后顺序,均按债权的同一比例受偿。债权平等性的适用前提是数个债权是先后发生的,而本案中,司机连同乘客的十个侵权之债是同时发生的,不存在先后之分。并且,交强险是国家设立的一种强制,交强险赔偿款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债务人的偿债财产,在赔付时不应适用债权平等性原则。 第二,从人权和公平角度出发,既然人是生而平等的,那么为什么人死亡和受伤所获得的赔偿是一致的呢?很显然,死亡肯定比受伤所受到的损失更大。根据损失与赔偿相一致原则,应该根据各自损失大小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获得相应的赔偿数额。 第三,从交强险设立目的出发,其是为了在分散肇事者因交通事故所负风险同时,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因为每个肇事者的清偿能力是不一样的,所以受害人即使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数额较大的债权,也可能因执行不到位而成空头支票。交强险则不一样,只要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受害人即可去保险公司理赔,风险要小很多。因此交强险平均分配,虽并不影响各被侵权人总的损害赔偿额,但是会影响各被侵权人最终实际获得的损害赔偿额。 作者: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艳艳 想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知识,请点击进入 想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知识,请点击进入 想了解更多的认定知识,请点击进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