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
云劳社办〔2007〕186号 各州、市劳动和局,各有关单位: |
云劳社办〔2007〕186号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3〕185号),为切实保障企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
云劳社办〔2007〕186号 各州、市劳动和局,各有关单位: |
经过国务院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1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
11月2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
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 国法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