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流程(2)

时间:2012-02-27 18:09来源: 作者: 点击:
一、民政部门主管的评残、补评残对象包括: 1、退出现役的军人(含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 退休干部); 2、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国家补贴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人
一、民政部门主管的评残、补评残对象包括: 1、退出现役的军人(含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 退休干部); 2、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权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国家补贴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编制内已移交地方政府

  3、上报:

  ①县民政局根据残情鉴定,写出综合报告,填写《新评残审批表》或《补评残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本人申请,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南通市民政局审查。

  ②南通市民政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上报的《新评残审批表》或《补评残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送江苏省民政厅审批。

  4、审批、告知:

  江苏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评残条件的,在上报的《新评残审批表》和伤残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过县民政局将伤残证件发给本人,并在本网站上公示。对不符合评残条件的,省民政部门将在《新评残审批表》或《补评残审批表》上注明理由并加盖印章,连同其他上报材料通过市、县民政部门退回申请人。

  五、受理机构:

  各镇民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参见052-各镇社会救助事务

  机构一览表

  县民政局优抚科 联系电话:0513-84162324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