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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实施以来池州首例欠薪公诉(2)

时间:2012-02-27 15:17来源: 作者: 点击:
池州市东山钙业公司负责人章某可能怎么也没想到,因为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自己会作为该市首例恶意欠薪逃逸案的嫌犯被正式批捕。1月15日下午,记者从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获悉,1月18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拒不支
池州市东山钙业公司负责人章某可能怎么也没想到,因为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自己会作为该市首例恶意欠薪逃逸案的嫌犯被正式批捕。1月15日下午,记者从贵池区人民检察院获悉,1月18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正式对嫌犯章某提起公诉。 36名工人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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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朱智光 记者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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