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六大以及省委闽委发〔2004〕9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闽劳社文〔2002〕414号、闽劳社文〔2005〕58号文件精神,结合劳务派遣形式就业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参保对象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居民,经劳 (责任编辑:admin) |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六大以及省委闽委发〔2004〕9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闽劳社文〔2002〕414号、闽劳社文〔2005〕58号文件精神,结合劳务派遣形式就业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参保对象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居民,经劳 (责任编辑:admin) |
2010年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和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走出一条顺应社会文明进步,更新传统养老...
穗劳社函[2000]344号 花都区劳动局: 你局《关于对农村中经营皮具生产的业主和雇工...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发[1995]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浙劳社险[2000]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川劳社养[2001]43号 为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农村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