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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2-28 13:42来源: 作者: 点击: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派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2004]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派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2004]27号)和《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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