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某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该厂与另一厂共同组建了一公司,但由于王某与新公司之间关于某些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厂以王某不签订新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了王某的相关社会保险。 说法: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
王某与某厂签订了,后该厂与另一厂共同组建了一公司,但由于王某与新公司之间关于某些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厂以王某不签订新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停止了王某的相关。 说法: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是一个跟随参保人终生的保险,连续性是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因此参保人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社会保险也应跟随本人转移。(王富菊) 本文由 整理,更多内容关注: 调解仲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