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务合同(4)
时间:2012-02-24 18:23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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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
甲方:____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Page]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国____市签字。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职务:____ 职务:____ 签字:____ 签字:____ 见证人: 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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