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协议书(2010年版)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市交通路1号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
10、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婚姻状况”及“三期”情况。 11、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12、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后返还甲方。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为不合格的。 13、若因甲方生产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支付基本生活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2、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工伤保险手续,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4、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5、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6、乙方推荐的新派遣人员,乙方应督促其到市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健康体检,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由甲方推荐并经乙方同意的新派遣人员,由甲方督促其体检,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与乙方建立派遣合同关系。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及结算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 1、劳务费:劳务费结算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2、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