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作者:
案情:受资金紧张,初某所在的被派遣的用工单位企业减员,派遣工初某等人首当其冲被裁减。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因为他们是派遣工,可以说不用就不用,说退回派遣单位就退回派遣单位。 评析:尽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为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单位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为劳动使用关系。但用工单位对派遣单位派遣来的劳动者,也不是说退回就可以退回派遣单位。 《》第65条有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因此,只有一定的法定条件,用工方才可以将派遣方派遣来的劳动者退回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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