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物件致人损害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承租人陈某赔偿原告70%的损失,计19948.39元,被告屋主于某、何某赔偿原告30%损失,计8549.31元。 于某、何某系夫妇,2005年12月将其共有的...
高度危险作业的民事责任,需注意以下两点: 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有一般的规定。除此之外,出于对某类高度危险作业进行专业性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国家往往制定并颁布了对其进行规范的...
理解高度危险作业,需注意以下三点: 1?高度危险作业是对周围环境能造成高度危险的作业。高度危险是指按现有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人们还不能完全控制或有效防止的致损风险。因此,即使人们以极其谨慎的态度采取安...
依照法律规定,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中,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中无需主观过错要件。这种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分别为: 1?须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高度危险作...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只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时才能从事的活动。如高空施工、操作,高压输电,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运输、存储,火车、飞机等高速运输工具的运行等。 高度...
含义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共同危险行为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损害是由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广义共同侵权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的故意是免除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的抗辩事由,但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由作为加害人的高度危险...
第二节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和民事责任 ? 由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构成中,不以加害人的过错为要件,但仍应具备以下三项要件。? 一、 加害人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人通常为该作业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在我国,绝大多数从事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