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 第一节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概述 一、有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立法 (一)高度危险作业:利弊之间的选择? 自19世纪以来,高度危险作业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迅速发展及科学技...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 是指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于人类还不能完全控制自然力量和某些物质属性,虽以极端谨慎经营仍有可能致人损害的危险性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是指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后果的行为。侵权行...
高度危险作业 致人损害何种情形下不承担民事责任?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如果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 是指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设施,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对于周围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业务操作活动。...